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文化馆建设、管理与服务,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促进文化馆事业科学发展,按照每4年进行一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要求,文化部决定于2015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连日来,朝天区文化馆群策群力,积极备战各项迎检事宜。目前,通过紧张筹备,认真自评打分,查漏补缺,全面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 朝天区文化馆成立于1991年。2011年1月被文化部评为三级文化馆。5.12汶川大地震后,由澳门援建项目修建了包括图书馆和文化馆两大功能7千多平米的5层文化中心大楼。现有舞蹈室、书法美术室、音乐室、非遗展览中心、多功能厅、服装道具室、群众活动大厅等400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产地,各功能室制度健全。 经自评办馆条件、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等项目均符合国家二级馆标准。此次拟申报国家二级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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