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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关于举办2013年群众广场舞业务培训活动的函
发布时间:2013-04-27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7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关于举办2013年群众广场舞业务培训活动的

 

各乡镇文化站、社区活动中心:                               

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基层文艺工作者特别是群众广场舞组织者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广场舞的质量和水平,更好的展示我区新农村风貌和新农民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区广场舞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此次培训活动由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主办,区文化馆具体承办。

    二、培训时间安排

    2013年5月6日至8日,共三天。

    三、培训地点:

    朝天区文化馆(大中坝文化中心三楼)

    四、参训人员

    各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报送一至两名业务干部或广场舞爱好者参加。要求学员身体健康、肢体协调性强,节奏感强,有一定舞蹈表演与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基础,男女不限。

    五、培训内容:

   根据广场舞的基本特点和表现形式,结合本土音乐特色,将邀请专业教师对广场舞的队形队列变换、舞蹈语汇的运用和主体结构的构思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和培训。

    六、培训费用:

    培训资料费及主讲教师授课费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参训学员不缴纳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回派出单位报销。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乡镇、各社区于4月28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上报至区文化馆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23000   13980160965

   (二)报到:5月5日下午15:00在朝天区文化中心五楼报到。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文化站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培养本地文艺人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当地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室免费开放的重要内容,切实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活动。

  (二)培训期间将实行签到制,原则上不得请假。

  (三)我局将通报此次培训活动的组织情况并列入年度乡镇文化工作目标予以考核。

    九、友情提示

    参加培训人员需着运动服或舞蹈服等便于活动的宽松服装,不穿高跟鞋、硬底皮鞋。

  

                                         二О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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